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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油用牡丹发展的又一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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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气:-发表时间:2016-11-10 17:24:00【

农业大国,农业自古就是国家政府关心的大事。为了使农村经济更好的发展,走上小康之路,国家出台了许多政策制度,改革创新。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简称《“三权分置”意见》)。3日上午,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就《“三权分置”意见》中的相关问题作了介绍和解读。韩长赋表示,“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为农民增收提供了制度保障。这一制度的创新也将推动油用牡丹更好的在农村地区发展,为民致富。

什么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就是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民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可以自主经营种植不违反国家政策的作物。后来,随着进城务工的农民把承包土地出租、转让给其他人。受让人不拥有承包权,而是一种经营权。这样,就有了三种权利,即归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归原农户的承包权,以及归实际经营者的经营权。为了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国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三权分置,承包者与经营者各取所需,如果自己经营,则可以种植油用牡丹等高收益、又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作物,同时牡丹油等又是绿色有机食品,市场广阔。这一制度让土地通过种植油用牡丹等作物而使自身产出价值大大增加,又让承包者与经营者等共同获益。

“三权分置”——油用牡丹发展的又一砝码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一农村改革创新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说,“三权分置”这一制度安排,坚持了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了农户承包权,放活了土地经营权,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是实施“三权分置”的重要目标之一,通过“农地农民有,农地农业用”的制度安排,可以更好地促进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多项举措保障新型经营者权益,农民增收有了新路径和制度保证,农民进城落户无须退出土地承包权。“三权分置”有利于油用牡丹适度规模发展,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同时,土地资源能更好地得到利用,优化配置。这一改革创新超越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农民能够根据自己的所求与具体情况来对土地采取不同的措施。有序进行,地为人所有,也被所用。不会因为农民离开了农村而致使土地荒废。“节能环保”不只适用于工业领域,也适用于农业。油用牡丹将助力于农村经济与新兴农业的发展与创新。